交口县治超办超限检测点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联网项目谈判公告
交口县治超办超限检测点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联网项目谈判公告
交口县治超办超限检测点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联网项目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受交口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委托,对下述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交口县治超办超限检测点治超信息管理指挥系统建设联网项目
二、项目编号:JKZFCGZX-2018-034
三、采购内容:
1、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预算金额:720000.00元。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
5、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6、交货地点:靳家沟、辛庄、石口。
五、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须具有的其他特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具有所投产品制造、销售、安装及服务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此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三证合一,则不需要提供此证);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有依法缴纳税收凭证(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税收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被授权人必须在人员明细中。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 针对企业及法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1、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叁份,复印件需按上述顺序编排,原件审核后退还。
2、购买谈判文件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3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 (交口县云梦街6号)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 (交口县云梦街6号)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8月27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 (交口县云梦街6号)
3、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
十、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的谈判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公告等信息均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公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谈判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交口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交口县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7*****363
集中采购单位: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交口县云梦街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交口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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