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招标公告
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招标公告
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和林格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和林格尔县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和林格尔县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37
采购文件编号:HXD-2018XJ-HW05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
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5 | 无 | 40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8年08月20日至2018年08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座18楼1802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供应商报名近一年内(2017年7月1日-2018年7月31日)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凭据); 5、近一年内(2017年7月1日-2018年7月31日)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6、供应商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7、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信用查询记录; 9、开户许可证。 注:1.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叁份并且必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受;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且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合法有效。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 上午 09:30
投标地点: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座18楼1802室)
开标时间:2018年8月27日 上午 09:30
开标地点: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东南角文苑大厦A座18楼1802室)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与赛马场北路交汇处文苑大厦A座1802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白雨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内蒙古弘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路支行
账号:154*****1831
采购单位名称:和林格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
邮政编码:011500
联系人:鲁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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