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工程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工程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公开征询意见公示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工程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Z130*****1517100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 | ||||||||||||||||||||||||||||||||||||
征询期限:2018年8月21日——2018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 | ||||||||||||||||||||||||||||||||||||
意见反馈联系人:程莉联系电话 :****-******* | ||||||||||||||||||||||||||||||||||||
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 一、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CMMI3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技术指标或服务要求等: (一)项目建设目标 本项目对沧州市信用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全市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汇聚全市信用数据资源,搭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双公示报送系统、完成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系统、政务信用监管服务系统、运维管理系统以及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构建起社会信用体系的整体运行框架。 具体目标和要求: 1、本系统建设的目的是按照河北省与沧州市的相关要求,建设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的互联互通,建设系统相关信息与数据必须实现河北省和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的对接与共享。因此,项目建设方必须熟悉河北省和沧州市相关要求,如果河北省和沧州市相关数据对接标准发生变化,需要按照新标准实现变更对接。 2、依据信用信息库需求,对信用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 3、构建双公示报送系统。 4、融合企业、个人生命线、成长性、能力线进行数据建模,构建“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的信用立方体数据模型,对全市信用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清洗、比对、转换、加载,按照全市统一规范要求建设标准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5、构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全市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实现全市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实现政务信用的监管和服务,为沧州市社会征信体系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6、开展信用的专项应用服务,在被执行人信用监管领域、工程建设领域、民政低保核查领域开展专项应用,为各个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支撑。 7、结合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需要,制定信用的相关管理标准规范。 (二)建设内容 1、建设信用数据库 信用数据库作为信用活动开展的基础,通过基于个人、企业等信用信息模型,采集相关委办局的信用数据,形成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的信用数据库。建设个人信用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非其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 2、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1)信用数据共享交换系统 建设信用数据共享交换的数据交换共享系统,实现信用数据交换和共享。 (2)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系统 按照国家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管理要求,建设信息资源目录系统,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应用。 (3)政务信用监管服务系统 将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通过构建信用联动监管模型,为跨部门信用监管提供工具,并提供信用信息的查询、信用报告查询等功能。 (4)运维管理系统 运维管理系统主要是对整个平台的运行进行管理及监控。其主要功能包括:成员单位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参数管理、日志管理、系统监控、系统设置等。 3双公示报送系统 双公示信息应用系统主要作为内部应用系统,兼顾外部发布功能。能够在信用数据库系统中的数据基础上实现多样化的查询、统计应用。 4、开展信用专项应用服务 开展典型信用专项应用服务,为各个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支撑,具体包括: 被执行人信用监管服务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专项应用服务 民政低保核查专项应用 不局限于以上三个专项应用服务,应与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专项应用服务一致。 5、实现与其他各系统的对接 (1)与政府各部门信用业务系统对接 (2)与企业事业单位信用系统对接 (3)与沧州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 6、信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出台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地方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激励与惩戒制度,形成标准规范体系、数据建设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信用管理制度等保障体系。 (三)系统设计要求 1、设计原则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架构的设计总体须遵循以下原则: 依法管理原则 全局性原则 标准化原则 个性化原则 灵活性原则 可移植性原则 可扩展性、可实施、可管理、可维护 方案需要阐明项目的难点和关键点,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1.1信用数据库设计原则 信用数据库的设计须遵循如下原则: 统一的数据库设计标准和规范; 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合理的数据模型设计。 1.2应用设计原则 应用的设计须遵循如下原则: 遵循SOA设计原则,系统之间采用服务的形式进行互联,相互松散耦合; 采用分层的体系架构,分离中间业务逻辑,便于复用; 业务逻辑实现组件化,基于框架进行开发; 客户端基于浏览器设计,客户端与服务端基于HTTP/HTTPS协议进行交互; 设计开发基于开放标准; 使用可靠的框架,提高开发效率以及稳定程度。 2、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和使用的广泛性特点,采用先进、主流、成熟的技术和产品,能适应不同环境的使用要求。平台架构设计应基于J2EE的多层分布式应用模型和基于SOA应用集成的技术架构,并且使用成熟的云计算技术,实现软件系统的适用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 3、安全要求 3.1互联网查询系统独立于业务系统; 3.2系统不得有后门等恶意程序和代码。 (四)项目建设要求 1、信用信息资源梳理要求 信用信息资源的梳理,是对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在采集、处理、传输、利用的全面梳理,并做出前瞻规划和初步的规范设计。信用信息资源梳理工作要求实现对政府所有组成部门的全部门、全业务、全覆盖梳理,统一标准,明确跨部门数据需求与交互关系,逐步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由于梳理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广、业务深,信用信息资源必须使用科学的方法与工具,保障信息资源梳理工作的顺畅推行。 本项目要求必须采用标准化工具完成信用信息资源的梳理,资源梳理工具的管理内容包括系统目标、组织结构、业务角色、用户视图等;能够对业务流程图和信用数据流程图进行管理,能够识别协同关系和信用信息共享需求,能够明确职责、整理和挖掘信用数据资源、规范信用数据表示;能够对信用数据库的主题库、逻辑实体、实体关系图、数据映射图、数据元标准、信息分类编码进行管理;通过梳理明确信用信息资源的出口、入口、数据间关系;通过平台可以摸清信用的业务需求、数据需求;并能够支持信息资源的文档的自动化生成(数据库设计文档、信息资源目录、实体关系图等);能够支持思维导图等方式的可视化展示。信用信息资源梳理的成果要为数据交换提供数据来源、业务流程、资源目录、标准规范等服务支撑。 信用信息资源梳理工具的功能需包括高阶导图、思维导图、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需求管理、文档附件、系统编码、权限管理、项目管理、系统设置等。 信用信息资源梳理平台通过两类视角进行说明:管理视角、维护视角。 在管理视角下可以进行系统编码字典、用户及权限管理、项目模块管理、系统设置等系统管理级别操作。 在维护视角下可以对高阶导图、业务架构、数据架构、应用架构、需求管理等功能模块内容进行编辑和查询操作。 2、信用数据库建设要求 本项目建设的信用数据库包括三个部分:自然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其他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库。详细内容如下: 2.1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 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以公安部门的人口信息为基础,以人社、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掌握着个人有关社会保障、户籍、婚姻、人口等方面信息,其它相关部门掌握着个人行政处罚、荣誉、纳税等方面信息。财政、司法、卫生等部门掌握着注册会计师、律师、医生等重点涉信人群的执业资格信息,工商、物价、文广等部门掌握着个体工商户的信息,建立以证件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全市个人信用数据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资源的标准化管理。 2.2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 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以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企业信息为基础,以税务、人社、环保、法院、人行等部门掌握的行政处罚、荣誉、资质、行政许可等业务数据为扩展,建立以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作为企业的唯一识别码,字号名称+工商注册号作为个体工商户的唯一识别码的企业信用数据库,实现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标准化管理。 2.3其他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库建设 其他社会组织信用数据库的主要收集民间机构、社团、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单位信息。社团组织信用信息:以民政部门的信息为基础,以财政、质监、税务、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掌握的社团组织行政处罚、荣誉等业务数据为扩展,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识别码的全市社团组织信用数据库,实现全市社团组织信用信息资源的标准化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以机构编制部门的信息为基础,以质监、税务、司法、监察机关等部门掌握的其他信息为扩展,建设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识别码的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信用数据库,实现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信用信息资源的标准化管理。 3、双公示系统建设要求 双公示系统主要包括双公示数据采集,数据审核,共享联动和扩展应用。 数据采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数据审核:对双公示信息的审核管理流程进行可配置化的设计。 共享联动:双公示系统系统其他平台可通过接口对接的形式,形成数据联动。接口系统总体采用分布式架构设计;系统之间的交互均基于SOAP接口通讯;其交换数据格式采用XML与Json;用户可以通过配置参数来改变返回数据格式。 扩展应用:主要包括信用联动监管应用、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工作业务考核分析、信息共享服务。 4、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求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主要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将各部门、各企事单位的信用数据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各部门可通过该平台实时对主体进行查询和检索,满足政府各部门的系统化监管和服务,使信用信息成为政府公共资源,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和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4.1政务数据交换系统要求 数据共享交换系统负责各委办局相关信用信息资源数据的传输、交换、格式转换的工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的交换与共享。该系统实现多种通用的数据接口和数据同步方式,实现数据归集的全覆盖和数据交换的无障碍。建立灵活可自定义的数据处理系统,实现对通过数据交换系统归集到的各类异构数据的提取、清洗、转换、比对、加载等处理功能。 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作为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由交换桥接、前置交换、交换传输、交换管理等子系统组成,并可结合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编目、订阅、发布、管理、查询等功能,实现对信息资源的管理。通过交换桥接子系统将部门需要交换的信息交换到前置交换信息库,在交换管理子系统的流程控制下,通过交换传输子系统、前置交换子系统,把需要交换的信息定向传输到接收部门。 投标人要对数据交换平台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并阐明如何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4.2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系统要求 按照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标准,建立覆盖全市的信用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形成“物理分散、逻辑集中”信用信息资源管理模式,提高信息的交换能力,支持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政府部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水平。信用信息目录管理系统要具有可视化的管理功能,信用信息资源可以按照资产总体视图、组织机构视角、服务对象视角、信息资产视角、协同主题视角进行展示和管理。 本功能需要实现目录的统一管理。其主要功能包括:信用元数据管理、信用分类管理、信用目录管理、信用资源可视化等。 4.3政务信用监管服务系统 沧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行政、司法、金融、社会等领域的综合监管效能,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资质认定、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查、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银行信贷、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企业上市、货物通关、税收征缴、社保缴费、外汇管理、劳动用工、价格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治安管理、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约束机制,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各类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 4.3.1信用信息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主要包括: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1)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主要包括三大主要功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企业信用查询报告以及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关联查询。 (2)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按照行业分类提供重点行业人群信用信息查询,主要包括:会计资产评估行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法律公证行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医疗教育行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以及交通建筑行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等。 ①个人信用信息查询 使用人输入身份证号码、或者姓名就可以查询到该个人的信用档案信息,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执业资质证照信息、公共事业欠缴费信息、依法按章可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个人判决执行信息以及与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相关的信息等。 查询方式:对查询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在授权范围内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对于非授权信息或个人隐私信息不予显示。 ②个人、企业信用信息关联查询 根据个人的基本信息,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关联查询”功能,可以查询个人投资、参股企业、企业任职以及企业的信用信息等情况,便于更全面、更深入地掌握个人的信用状况。 4.3.2信用报告 为推进政府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报告,设计开发信用报告查询功能,可根据各部门的行政管理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信用报告,推进法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和社会组织信用报告的使用。用报告为政府部门在各类专项管理、项目基金申报、政府招标、评优评奖工作中考察征信主体提供重要参考。主体信用报告以档案记录的方式,按照信用指标体系对信用数据进行组织、加工,全面反映主体信用能力和信用意愿,综合展示主体的信用状况,是证明主体信用的原始凭证、进行信用分级监管的有效资源。 4.3.3异议处理 主要是指当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被外部用户使用时,发现与其所理解或者掌握的情况不一致,可提出异议以实现信用信息的修复。系统提供异议信息处理子系统,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就会触发异议协查流程。 异议处理的主要功能包括:信用信息争议、冻结信用信息、核实争议数据、纠正错误数据、信息修正处理等。 4.3.4信用信息修复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平台可对本企业或个人进行信用修复,具体如下: (1)有关部门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失信惩戒的同时,可以通过教育培训、强化指导等方式,帮助重塑信用记录的 (2)对于非因主观故意发生失信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向依法处理其失信行为的有关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有关部门核查后,认为其已经完成整改,符合管理要求的,可以决定允许信用修复,并将信用修复信息纳入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同时向市信用平台提请同步修复 (3)如果企业或个人对自身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且异议处理成功的,平台根据处理结果进行信用修复。 4.3.5重点人群信用监控应用 按照职业角度对导游、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级师、土地估价师、律师、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医(药)师、审计师、教师、综合评标专家以及建设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在内的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重点梳理,在保障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依法在“信用沧州”网站上开辟社会化查询。 4.3.6企业信用关系图谱 按照关系模型建立信用数据关系图片,通过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子母关系、控股关系;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之间的关系,形成数据多维度、多颗粒度的映射查询。 4.3.7信用统计分析 (1)个人失信统计 对违法犯罪、治安处罚、不文明行为(考试舞弊、拖欠费用等)等多种失信行为的记录中,统计个人的失信情况。数据来源于公安、司法、教育、人事等部门。 (2)企业失信统计 按企业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造假制假情况进行统计。信息来源于市场监督管理、税务、人社管理部门等,造假情况的数据来源之一是“执法打假归集信息库”中认定的造假企业数据。 (3)系统使用统计 系统使用情况统计:个人/企业信息交换情况、个人/企业信息反馈数据情况、个人/企业信息查询利用情况等; 4.3.8信用数据共享服务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内部数据共享服务主要有三种形式:信用数据接口服务、信用数据门户服务和文件共享服务。 (1)信用数据接口服务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根据数据接口规范生成上报数据文件后,可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各个应用支撑系统的网络将报文上传到各应用系统。通过数据接口方式进行应用支撑适用于系统化建设能力强,业务量较大的各委办局。 (2)信用数据门户服务 针对各委办局通用的信用业务应用需求,以信用数据门户的形式集中展现,如: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查询,委办局可以通过关键字搜索来查询自己需要的信用信息。 (3)文件共享服务 针对少量个性化的信用数据需求,或者是委办局信息化比较薄弱的单位,通常以文件共享的方式来解决信用数据的使用。 4.4运维管理系统 运维管理主要是对整个平台的运行进行管理及监控。其主要功能包括:成员单位管理、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参数管理、日志管理、系统监控、系统设置等。 (1)成员单位管理 成员单位管理是针对各使用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每个单位指定一个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只管理一级机构,例如各政府部门,而政府部门自己管理(增删改)自己的下属分支机构,这样可以方便各单位维护自己的组织机构信息。 (2)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是对系统用户进行管理,实现用户的新增、修改和删除,以及权限分配等功能。 (3)角色管理 角色信息管理是针对系统中所有角色信息进行管理的功能,根据各个部门的使用业务特点,建立相应的角色权限,为系统管理员提供角色的增加、修改、删除、查询等功能。 (4)权限管理 根据系统设定的不同用户角色,系统提供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的配置和管理,包括: 功能权限:设定某类用户角色所能使用的系统功能和操作权限。 部门数据权限:部门数据权限是对同级、下级部门的数据隔离,根据系统设定的部门层级和隶属关系,本部门的用户默认只能查看和管理本部门的原始数据。同时,可灵活设置用户所能查看的多部门共享数据权限。 (5)日志管理 系统会对用户的操作做详细的日志记录,并提供日志的查询和管理,包括:操作对象、操作时间、操作功能等。 (6)数据本地和异地备份 实现系统数据库和应用系统的本地和异地备份管理。 4.5信用专项应用服务 (1)被执行人信用监管应用 通过数据比对的结果,将老赖信息关联在相关企业或个人的负面信息中,以信用档案的形势展示出来,便于对被执行人的有效监管。具体包括:被执行人信用档案记录、被执行人信用信息查询、被执行人(组织)信用信息应用和被执行人(组织)信用公示等内容。 (2)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专项应用 建筑业信用专项应用以施工过程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文明为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及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安全文明行为进行信息采集与全面评价。提供工程项目申报企业的基础信息、基本征信信息外,并可结合工程项目审批专业系统,实现系统间的信息交互,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持,并对项目实施产生的企业征信行为进行记录,对监管部门发现的企业违信行为进行部门通告与社会公示,营造社会监督氛围,保障工程项目企业诚实守信,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会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重大案件处理结果进行发布。主要实现:建筑业信用信息采集、建立建筑业信用公示。 (3)民政低保核查专项应用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解决了当今社会许许多多贫困家庭的温饱问题,做好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维护居民最大生活保障的时候,却遇到了不少问题:一是:在居民实际收入调查取证过程中,存在情况调查难,动态管理阻力较大等。二是缺乏对被保者的经济收人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低保主管部门难于做到有效监控,使一部分收入高于低保线家庭不能及时推出,因而被保者的救济标准审定和“脱保”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 那么,通过信用数据交换系统将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交通局、市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等部门的低保相关信息交换汇总到交换中心,经过比对、梳理形成低保核查比对信息库,为民政部门提供专项服务。 不局限于以上三个专项应用服务,要与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专项应用服务一致。 4.6与其他各系统的对接 与政府各部门信用业务系统对接 采集政府部门信用业务系统中的信息数据。 与企事业单位信用系统对接 采集企事业单位信用业务系统中的信息数据。 与沧州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 各委办局在办理行政审核或业务核准时,通过从信用平台中获取信用数据,作为业务予以办理和核准的重要参考。 5、标准体系建设要求 信用信息共享过程中需要制定的相关管理标准规范,制定符合沧州的信用相关法律法规。 (1)制定的标准、规范、制度有: 数据标准规范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名词术语》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实体元数据信息标准》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关系元数据信息标准》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活动元数据信息标准》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代码规范目录》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部门数据标准》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质量规范》 技术标准规范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交换方式》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交换内容标准》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接口标准》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采集规范》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处理规范》 管理制度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采集制度》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库数据管理制度》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用管理制度》 《沧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维管理制度》 《沧州市社会法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沧州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沧州市信用信息资源目录》 《沧州市率先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 《沧州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 《沧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 《沧州市个人失信惩戒办法》 《沧州市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 以上标准、规范、管理制度要与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制度一致。 6、其他要求 6.1对委办局实际情况的了解 其要求如下: 能充分了解各委办局业务现状,符合实际业务需求,方法论清晰,可行性强,有详细的对应关系说明。 方案能够详细说明各委办局信用相关业务流程,阐述各委办局信用信息的产生、应用情况。 6.2非功能要求 (1)响应时间要求 系统的响应速度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确定标准: ①响应速度在用户心理所能忍受的范围内; ②响应速度不致影响业务工作、造成业务工作的低效率; ③通常情况下,单笔实时处理时间<5秒,查询处理响应时间<6秒。 (2)易用性 ①所有的功能界面风格和操作流程一致; ②有上下文相关的帮助信息。 (3)可靠性 应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和极端情况下业务逻辑的正确性。投标人在软件的成熟性、容错性、易恢复性等方面满足下述要求: ①本系统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业务逻辑的正确性,避免由软件故障导致的失效; ②采用成熟的、经过严格测试的通用组件,减少系统差错; ③在软件发生失效的情况下,软件应容易重建规定的性能级别并恢复受直接影响的数据; ④当系统在高负荷运转或出现故障,必须采可靠的机制,保证数据的零丢失。 (4)可用性 ①必须避免由于单点故障或系统的升级而影响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②支持故障转移和负载均衡。单个物理设备、模块、组件故障不影响系统运行,并能支持故障转移和负载均衡; ③能够对资源的性能和负荷的峰值进行限制和管理,控制用户数或者负荷的无限制扩张,防止出现响应时间过长和拒绝服务。 (5)可维护性 ①软件能够被简单方便的修改和升级。包含可读性、可修改性、可测试性等; ②必须在设计上保护用户身份的安全、实现功能和数据权限。 (6)安全性 投标人在信息安全、非法访问和操作等处理等方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符合要求。系统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性要求; ②权限管理。系统提供权限管理功能,用以增加、修改、删除用户、用户组,设置用户、用户组的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 ③加密存储。对系统中招标人认可的关键敏感数据,需要进行加密存储的,应提供加密存储功能。 (7)健壮性 在异常操作或环境压力下,系统保证持续运行。 ①投标人应满足网络不稳定、后台压力较大等特殊情况下,保证软件正常运行; ②对用户的非法操作等非正常情况具有容错能力; ③异步处理能够有效地保持负荷稳定在指定的水平范围之内,避免系统崩溃。 (8)可管理性 本系统在运维期间必须满足可管理性要求。 (9)可扩展性 在设计上必须具有适应业务变化的能力,当系统新增业务功能或现有业务功能改变时,应尽可能的保证业务变化造成的影响局部化。 (五)项目实施要求 1、项目实施方案设计要求 投标人需就“招标文件种项目建设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并根据采购方所设定的各项任务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方案中要求投标人提出实施此项目的组织方式、工作机制建议,并设计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 2、项目进度要求
3、项目实施人员要求 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要专职于本项目,核心技术人员要百分之百地投入到本项目中,并且整个项目团队的人员要相对稳定。 按照项目实施的要求,必须配置相应的项目管理、系统设计、开发、测试、集成、培训、质量保证等人员,在项目组织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参与此项目的核心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承担过相关软件开发和相关项目建设经验,能够与政府用户进行良好的沟通,掌握电子政务业务的相关基础知识,具备相关产品集成、应用和开发的能力。参与此项目的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 对上述安排投标人应列出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人员姓名、经验、学历和在本项目中的职责分工。 投标人在成交后,应允许采购方单位的工作人员及运维机构人员自实施工作开始即参与本项目的需求分析、详细设计、测试、安装部署等工作,并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协同工作计划。 4、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应参照上述项目进度要求进行(具体进度计划将与最终中标单位进行协商调整),项目实施内容包括:项目启动、资源梳理、需求开发、系统设计、系统开发、软硬件集成、内部测试、用户环境测试、验收及试运行、用户培训、质保期售后服务等等阶段。 5、施工质量要求 项目全过程要求严格监督管理,项目交付物要求通过软件测试,实施过程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重点抓质量审计、交付成果的质量检查和软硬件系统测试工作,对工程建设各阶段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督与控制。 (1)第三方软件测评 项目交付物要求通过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软件测评。项目软硬件系统、应用软件系统的测试工作,应在测试计划阶段制定明确的测试策略、测试范围和测试步骤等,经项目管理组审核后,由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进行测试,并经由第三方测试人员签署意见后形成测试报告,汇总到项目管理组进行审核通过。(由开发方承担相关费用) (2)质量审计 文档审计: 文档审计是以计划的内容为基础,以目标和方法为依据、对所作的各种技术工作进行描述,同时提交执行文档,所有提交审查的记录都将保存作为审计线索。 项目审计: 项目质量审计内容包括项目计划、项目管理内容、实施方法、项目风险与健康性审计。 (3)文档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实施的复杂性,双方人员参加以及时间跨度长等因素,所以有关需求、建议、解决方案和结论都必须文档化、标准化,以便查阅和引用。实施文档应作为项目成果的一个组成部分。 收集的项目文档至少应包括:项目管理文档、客户提交的需求文档、实施组提交并由客户确认的解决方案文档、客户需求改变报告和批准书、开发文档、测试方案和测试结果报告、客户签署的阶段成果确认书、项目总结报告等。 文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文档命名标准、文档的版本控制、文档的批准和存档。 6、项目交付成果要求 6.1成果内容 (1)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和开发商共有。 (2)交付物包括: A、完成部署可正常运行的系统; B、软件源代码(有合理得注释); C、软件开发文档,提供纸质文档5份,电子版以光盘格式提供5份; D、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3.5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制订标准范围与制度。 E、本项目所有账户的用户名与密码。 6.2成果要求 集成实施文档要求 中标人在工程实施开始和结束时应向用户提供下述技术文档: 技术文件: 设备和软件安装、运行、使用、测试、诊断和维修的技术文件。 安装部署计划:中标人应提供一个配制计划,包括配置清单,以及所提供软件、设备的安装指南。 测试文档:中标人应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的测试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测试文档。 验收文档:验收时收集各项验收数据,汇总成册,并对所集成系统进行综合评估。 软件开发文档要求 成交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完整的技术文档和使用文档。 所有的技术文件采用简体中文,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拟提交详细文档清单,包括文档提交的计划安排。 项目文档成果物清单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逐条表述及承诺。 (六)其他要求 1、采购方配合工作: 负责配合中标方协调为完成本项目场地、供电电源等;配合中标方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范围及特殊要求: 2.1报价范围:投标总报价范围: 2.1.1乙方承诺的系统免费质保期的费用。 2.2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采购方原因外,所有为完成本项目的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 3、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招标服务代理机构发布的通知为准。 4、对虚假应标者废除中标资格并报送采购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请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年*月*日上午10:00于沧州市政府1503室参加采购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不再做任何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将介绍相关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请投标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委托书签章原件到采购人现场进行考察,并由采购人联系人签字认可。开标时无采购人签署的现场勘查证明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现场勘查证明详见招标文件后附件。联系人:崔朝辉,联系电话:****-*******。 (七)现场响应要求 7.1项目整体建设内容说明 投标人须对项目整体框架体系、建设内容,以及方案设计思路、平台功能及服务设计进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整体方案阐述; 信用数据库设计;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设计、功能介绍; 标准、规范、制度设计介绍; 项目管理及服务介绍。 7.2系统演示 投标人须通过信息化系统演示方式展现平台建设内容,具体要求包括: (1)投标人可委派1-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演示操作; (2)每个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含设备切换时间); (3)评标委员会成员可就现场演示过程中的任何环节进行提问; (4)投标人不能提供现场演示的本项不得分; (5)现场演示所需设备等由投标人自备。 (6)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方案特点增加演示功能和效果; (7)方案讲解文稿使用PPT格式。 | ||||||||||||||||||||||||||||||||||||
质询事项的处理:潜在供应商认为文件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交易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具体可参照《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质疑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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