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70米以上(含70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70米以上(含70米)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咸阳市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登高平台消防车70米以上(含70米)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登高平台消防车70米以上(含70米)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QCG(2018)06号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政府大楼836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咸阳市秦都区公安消防大队登高平台消防车70米以上(含70米),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预购价:900万元(RMB)。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17时止,每天早上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渭阳中路秦都区政府大楼836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4:30止;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晏女士
联系方式:***-********
咸阳市秦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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