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交通局交通治理超限停车卸货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即墨区]交通局交通治理超限停车卸货场租赁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即墨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交通治理超限停车卸货场租赁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交通运输局
1.2采购项目名称:交通治理超限停车卸货场租赁
1.3采购项目内容: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C17]3处
1.4采购项目预算:45.0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第一包:移风店镇所在辖区;第二包:段泊岚镇所在辖区;第三包:大信镇所在辖区。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8年6月20日起至2018年6月26日该项目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每个包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于2018年7月5日到2018年7月11日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没有单位进行报名。经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性、倾向性条款。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考虑到本项目的实际招标情况,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即墨市岔河停车场/即墨市岚城方戈庄停车场/即墨区山岗停车场
4.2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店镇中岔河村(村南)/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段泊岚镇方戈庄村/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马山岭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5.1专业人员1论证意见:
该项目共三个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因两次公告均没有三家以上投标,只有一家。因此,建议该项目改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5.1.1专业人员姓名:杨宝起
5.1.2工作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5.1.3职称:高工
5.2专业人员2论证意见:
本项目分三个包,第一次公告每个包只有一家报名,第二次公告每个包均无人报名。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所列条款无倾向性,排他性。根据上述情况,建议本项目每个包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完成本次采购任务。
5.2.1专业人员姓名:章平
5.2.2工作单位:青岛大学
5.2.3职称:副教授
5.3专业人员3论证意见:
本项目于2018年6月20日至26日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后,各包仅有一家投标人报名。2018年7月5日至11再次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后,无投标人报名。因本项目招标内容比较特殊且地域性比较强,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
5.3.1专业人员姓名:迟晓君
5.3.2工作单位:青岛海信建筑设计院
5.3.3职称:高工
6、公示的期限
自2018-08-20起至2018-08-27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 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即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即墨
E-mail:/
财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江晖
8.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楼
E-mail:qdcgzb@126.com
邮政编码:266200
电话:186*****553
传真:/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付志强
8.3财政部门:青岛市即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即墨区振华街136号
邮政编码:26620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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