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10KV供电工程东岸电缆采购澄清文件
汾河太原城区段治理美化三期景观工程10KV供电工程东岸电缆采购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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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 3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具有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验报告;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信誉良好,“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不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 7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完善的技术保障队伍和提供限时服务的能力;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08-29 09: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网上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76,750.4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价法 |
开标时间 | 2018-09-03 15:00:00 |
开标地点 | 太原市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详见附件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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