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自动烟感报警器招标公告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自动烟感报警器招标公告
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自动烟感报警器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泗水县西外环以西500米路北
联系方式:(0537)Tel:*******;Fax:*******;Email:********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渤海镇怀沙路536号
联系方式:(010)Tel:*******;Fax:无;Email:jnjzdgc@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自动烟感报警器
采购项目编号:JZD-*******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1 | 其他货物 | 7000 | 本项目为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自动烟感报警器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自动烟感器7000个。 | 一、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采购人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3.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防器材等与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生产商和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生产商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报价,代理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6、所投产品须取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f);生产商提供原件,代理商供生产商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29.82 |
本项目为泗水县公安消防大队自动烟感报警器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采购自动烟感器7000个。 |
中小企业、节能(非强制类产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环境标志产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行优惠政策 |
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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