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线电气化工程基桩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复线电气化工程基桩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 扬州东至海安县 海安县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基桩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2009-12-31)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扬州东至海安县、海安县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以《关于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97号)、《关于宁启铁路扬州东至海安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98号)、《关于宁启铁路海安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899号)、《关于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40号)、《关于宁启铁路扬州东至海安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41号)、《关于宁启铁路海安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3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 ,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铁道部7:地方政府3,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该项目基桩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宁启铁路林场至扬州东、扬州东至海安县、海安县至南通段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位于江苏省境内。
2.2建设规模
  线路自南京枢纽林场站引出后,向东经浦口、六合、仪征、扬州、江都、泰州、姜堰、海安、如皋至南通,线路全长268.3km,增建二线并电气化,既有线电气化改造、部分路段进行提速改造,南京枢纽新建宁启下行线以及高里下行联络线引入在k7附近新设浦口北站,关闭葛塘站。该段暂设林场、浦口北、殷庄、六合、仪征、扬州、扬州东、江都、泰州西、泰州、姜堰、南莫、海安、如皋、白蒲、南通16个站。
  2.3 主要技术标准
  线路等级 I级;
  正线数目 双线;
  限制坡度 6‰;
  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200km/h;
最小曲线半径 200km/h地段一般3500m,困难2800m;改建困难地段维持既有曲线半径标准;
  牵引种类 电力;
  机车类型 韶山系列,动车组
  牵引定数 5000t
  到发线有效长 1050m;
  闭塞类型 自动闭塞
  行车指挥方式 调度集中;
  建筑限界 满足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条件。
  2.4主要工程量
  本次工程新建二线长268.3km,新建大中桥168座—53842.44延米,其中特大桥24座—45558.57延米,大桥5座—944.29延米,中桥139座—7339.58延米;全线17处计46985米软土路基处理地段。
2.5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24个月,2011年完成基桩检测工作。
3.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林场至南通段复线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基桩的桩身质量、桩身匀质性、完整性及承载力等的检测。
  林场至扬州东、扬州东至海安县、海安县至南通段检测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
3.2检测方式和检测内容 检测方法:低应变反射波法、声波透射法、轻型动力触探(N10)、复合地基荷载试验、抽芯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钻心取样试验等(检测量见附表1、2),
完成标段内检测工作、提供中间报告、编制正式检测报告。
4. 申请人资格条件
合格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500万以上;
  (2)铁道部或建设部认定具备基桩质量检测资质并覆盖本项目全部检测项目; 并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近三年具有设计时速20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基桩检测业绩和经验; 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具备承担本标段检测任务的能力;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6)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
(7)与本标段的施工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资格审查及招标方式
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申请人投标资格;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元月4日17:00时前,将《投标申请表》(分交表5)传真到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传真号:********8697),原件(一式三份)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并于2010年元月5日至2010年元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2010年元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分交表5,一式三份)到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433号金天城大厦B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售后不退。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不收现金。
  7. 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8.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请投标人于2010年元月29日上午8:30至9:30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1112室),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名 称: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帐 号:****************9542
  开户行:上海市建行闸北支行
  10.开标
  10.1开标时间:2010年元月29日上午9:30时;
  10.2开标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地址:上海市天目东路228号11楼),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出具法人授权书原件)持有效证件在开标会之前签到。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433号金天城大厦B座三楼
  邮编: 225012
  联系人:蒋建华 谷士波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nqfxzgsb@163.com
  开户银行: 工行扬州市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上海铁路局宁启复线电化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号: ****************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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