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曲阳第二中学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省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磋商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曲阳第二中学保安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采招2018-799) 3、预算编号:10-18-184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主要为上海市曲阳第二中学,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推荐一家合格的单位,提供保安服务。本项目位于玉田路180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查验进出校园人员、车辆和物品,并做好登记,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安全检查,维护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等,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每日24小时,每12小时为一个班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5、交付地址:上海市曲阳第二中学。 6、交付日期:服务期限为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32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20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扶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08-21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8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必须是原件的彩色扫描件)(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单位提供)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2)省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参与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网上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人须与投标人CA证书上被授权人一致);(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详见公告附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2117:00:00至2018-08-28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2018年8月22日09:30:00时至2018年8月28日16:00:00时,(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09:3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2)现场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5楼现场付费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229弄1楼西大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09-0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09-0509: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室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1705室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2)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网上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自带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具体详见磋商公告附件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