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七(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七(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七(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七(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DXLXFGS-18034-1)以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表
采购人名称 | 莱西市人民医院 | 联系人 | 孙伟强 |
地址 | 莱西市烟台路69号 | 电 话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莱西市人民医院一次性医用耗材七(供应室耗材)采购项目 | ||
预算金额 | 13.78万元 | 公示期限 | 自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7日 |
采购项目内容 | 低温等离子自含式生物指示剂约800支/年; 快速生物指示剂约600支/年;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专用卡匣约100个/年。 | ||
拟采购的标的说明 | 低温等离子自含式生物指示剂约800支/年; 快速生物指示剂约600支/年;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专用卡匣约100个/年。 |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本项目于2018年8月3日在上发布了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后,只有一家供应商(青岛普力文商贸有限公司),参与投标。鉴于上述情况,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262号令第22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青岛锦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黄浦江路300号 | ||
专家1论证意见 |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仅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属于山东省政府采购262号令第22条第二款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 ||
专家1姓名 | 吕宏宇 | ||
工作单位 | 青岛中心医院 | ||
专家2论证意见 | 经审查,本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各章的基本条款可行,无歧视性,排他性或其他不合理条款。公开招标程序符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截止开标时间,仅一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262号令第22条第二款规定,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专家2姓名 | 于国英 | ||
工作单位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 山东大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 | 联系人 | 徐靖凯 |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名称及地址 | 莱西市财政局(地址:莱西市烟台路98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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