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安局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前端采集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宜兴市公安局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前端采集设备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宜兴市公安局

采购项目名称: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前端采集设备建设

采购主要内容:宜兴市公安部门根据公安工作的需要,在进行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建设时,进行的前段采集设备建设。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治安复杂场所部署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前端,同时在公安机房部署管控平台,实现所有前端采集设备的接入管理、数据接入以及网安业务的应用,并将相关内容传输给网综平台、大情报平台等第三方系统

宜兴市公安局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前端设备建设时,首期“购买三年服务”,三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根据前期项目效果,进行友好协商后再行确定后续的合作方式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贯彻省公安厅文件精神(苏公网[2015]201号)

2、与宜兴电信合作可充分利用其参与建设的技防城、公共无线热点等项目的立杆、供电、网络等资源,有效降低项目投资。首期“购买三年服务”,三年服务期满后,双方根据前期项目效果,进行友好协商后再行确定后续的合作方式。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庙巷1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意见:

1、宜兴市公安局自2014年开始承建的技防城项目以来,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的立杆、供电、网络等建设费用总计已超过一个亿,而宜兴市公安局此次需采购的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前端采集设备建设项目属于技防城的一个部分,其预算600万(不超过原费用的百分之十),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可充分共享其已建成的技防城、公共无线热点等项目的立杆、供电、网络等资源,有效降低项目投资。

2、根据《关于与电信公司协作开展无线WIFI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苏公网【2015】201号)江苏省公安厅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了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工作,宜兴市公安局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可以保持和省公安厅采集平台的一致性,以方便后期平台对接工作。

3、根据无锡市国家保密局锡保函【2016】16号文件精神,该项目属于秘密级建设项目,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也具有类似涉密项目建设的能力和案例。

该项目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规定,故一致认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综上,专家一致认为本次重点部位终端特征采集系统前端采集设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公司 (供应商名称)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称/职务:

夏永健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任 曹梅 宜兴市人民医院 高级工程师

李鹏 宜兴市人民医院 高级工程师 陈小莉 宜兴市规划局 科长

刘兆 宜兴市司法局 律师

六、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宜兴市公安局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兴市东山西路19号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其他供应商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书面意见材料与有关联系人联系,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集 采集系统 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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