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环境保护局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谈判公告
沁水县环境保护局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谈判公告
沁水县环境保护局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山西合佳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沁水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谈判活动。
二、项目名称:沁水县环境保护局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
包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张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编制 |
2.范围包括:项目的编制、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
4.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注:报价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具体采购范围以谈判文件中第四部分规定的为准。
五、预算金额:530300元
六、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4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八、获取谈判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丙级);
(6)提供本项目负责人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被授权人身份证;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缴纳税收(增值税、所得税任意一种)的凭据;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凭据;
(12)具备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截图。
注:1.如已更换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不需再单独提供上述第(2)、(3)项材料。
2.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提供由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注:报名时须携带以上全部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九、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0分。
2、谈判时间:2018年8月27日下午15时30分。
3、谈判地点: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水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郭金虎
电话:185*****699
地址:沁水县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合佳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现场报名电话)183*****880
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沁水县新建东街3000号)
山西合佳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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