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花山镇流溪河4支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花都区花山镇流溪河4支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花都区花山镇流溪河4支渠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花发改基【2016】6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现对花都区花山镇流溪河4支渠改造工程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凡有意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
一、工程概况:
1.主要建设内容:花都区花山镇流溪河4支渠改造工程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本工程为河道整治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71m3/s,主要内容对现状流溪4支渠进行改造,改造渠道总长度为 1072m,其中明渠段长度为179m,箱涵段长度为 893m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夏文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晓青 联系电话:135*****734
前期服务单位:中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花都区花山镇流溪河4支渠改造工程位于花都区花山镇,本工程为河道整治工程,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7.71m3/s,主要内容对现状流溪4支渠进行改造,改造渠道总长度为 1072m,其中明渠段长度为179m,箱涵段长度为 893m等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四、资金来源:
五、工期:施工总工期计划为21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总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纸质资格后审方式,属于非电子化资格审查项目,需提供纸质资格审查文件。
2.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的在册人员。
3.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8 月 22 日 0 时 0 分至2018年 9 月 11 日 10 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9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1 日10时 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
5.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8年9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8年 9 月 11 日 11 时 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
6.开标时间:2018年9月 14 日 9 时 30 分2018年 9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
7.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2、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名,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或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招标人将按相关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十、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一、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500元/套,招标文件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须提交纸质资料,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文件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其他事项: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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