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谈判公告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文化局委托,对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XZZHZFCG-2018-129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三、项目预算:14970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下列内容要求。

2、招标范围: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8、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投标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胶装成册):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8)本公告第五条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注: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投标人若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须提供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谈判文件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1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文化局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155*****599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1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防洪评价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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