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谈判公告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文化局委托,对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XZZHZFCG-2018-129
二、项目名称: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三、项目预算:14970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下列内容要求。
2、招标范围:临汾市文化局防洪评价报告编制。
3、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8、投标人信誉良好,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中检索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中无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信息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投标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三套(胶装成册):
(1)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7)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职称证书及身份证扫描件;(8)本公告第五条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注: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投标人若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须提供写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样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谈判文件每套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1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文化局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电话:155*****599
山西纵之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1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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