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渔民生产交通用船评估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示

洪湖市渔民生产交通用船评估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示

依据洪财采备[2018]639号函要求,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就洪湖市渔民生产交通用船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所需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2018-639号

二、项目名称:洪湖市渔民生产交通用船评估服务采购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技术、服务要求

备注

1

生产交通船评估服务

9000只

见采购需求

服务

2

座船评估服务

80只

四、采购预算: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应具备财政部门的备案记录。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18:00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供应商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相关意见。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1免费下载。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采购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征集供应商名单。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竞争性谈判,将被列入(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随报名邮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13@qq.com)。

(三)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点击本公告中的附件2免费下载)。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莫晓霞

电话:****-*******

电子邮箱:********13@qq.com

地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特1号

采购人:洪湖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

联系人:魏军

联系电话:135*****585

地址:洪湖市以船为家渔民上岸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挥部


洪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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