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造”国内外市场拓展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成都造”国内外市场拓展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委拟开展“成都造”国内外市场拓展宣传服务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围绕成都市委中心工作和成都市商务委重点工作,聚焦自贸区建设、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外贸转型升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五大主题方向,全方位报道全年举办的各项重大商务活动、多角度解读全年出台的重大服务业政策、广泛宣传商务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争取和保持宣传的广度与深度,提升受众对商务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认可度,扩大成都服务业在全国乃至国际的影响力,向世界展示“成都服务”参与全球分工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实力。
(一)聚焦自贸试验区建设。展示成都探索体制机制集成改革创新,努力改善营商环境,在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推动成都对外开放。
(二)聚焦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平台构建。以蓉欧等国别合作平台为宣传抓手,对外宣传成都率先扩大对欧开放领域、提高合作层次的举措,聚焦贸易促进行动、对外贸易通道,展示成都坚决取得对外贸易稳中有进的决心和作为。
(三)聚焦“成都造”市场拓展。关注2018“成都造·全球行”和2018“成都造·中国行”“成都造·全球行”活动,以及新春欢乐购、成都购物节和“成都造”品牌联展,全方位营销“成都造”“成都服务”“成都消费”产品和品牌。
(四)聚焦改革开放40周年。成都商务改革创新的发展成果。回顾40年来商务领域创新举措,关注重大相关领域,如《关于创新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的意见》等新政策、新举措。讲述成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贸易创新综合试验区等国家试点,以及城市楼宇经济、流量经济、服务业、电子商务等创新领域,相关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情况。
二、宣传执行
(一)宣传版面为:在境(涉)外主流媒体平台不少于2个整版彩色专刊。
(二)宣传承办单位应能准确把握宣传基调,对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资源整合,形成报道形式多样化。
(三)宣传承办单位须安排专人统筹负责相关执行工作,指定专人开展稿件编辑、文字审核、校对工作,最终宣传稿件需经我委审核确认后刊发,不得擅自透露敏感信息。
三、经费预算及来源
经费预算45万元,财政资金。
四、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在市商务委项目比选会现场提交相关资料。市商务委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根据参选单位情况无记名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出项目承办确认通知书。
五、资质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注: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宣传方案等比选材料。
七、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18年8月30日下午2:00,在市商务委(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C栋8楼830会议室)进行比选。投标文件自行携带至比选场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商务委综合宣传处 冯晓刚
联系电话:********
成都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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