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台式计算机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经请示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批准,盘锦市直2010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共享辽宁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公开招标结果。现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协议供货活动。

一、协议供货范围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含CRT、LCD、PDP、LED)、PC服务器、网络交换机、中低端路由器、不间断电源、网络存储设备(含磁盘阵列、NAS、磁带库、虚拟磁带库)、防火墙(硬件)、打印机(含桌面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数码一体速印机、投影机、视频展台、扫描仪、传真机、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空调、机房专用空调等20种通用类产品。

二、协议供货商的范围

凡愿意参加盘锦市协议供货采购并具有辽宁省协议供货(办公设备及空调设备类)品牌代理的供应商,承诺所能提供的协议供货类别、品牌、型号、价格和折扣率与辽宁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标准一致,方可申请盘锦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代理商资格。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注册资金30万元及以上;

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上述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代理产品的证明文件(原件)。

四、报名及资审时间、地点

自2009年12月28日起至2010年1月 15日止(节假日除外),到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202室)办理协议供货商资审备案手续,未按期办理的,视为不参加盘锦市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五、交纳投标保证金及签订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经市政府采购中心资审合格、省协议供货品牌总协调人确认,并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的供应商,到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监管科依法签订《2010年度盘锦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框架协议》。


盘锦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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