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港池驳岸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南港港池驳岸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大丰港南港港池驳岸续建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编号:YCXH-********1)

1、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港南港港池驳岸续建工程已经江苏省交通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苏交计[2008]187号,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大丰港南港港池驳岸续建工程

2.2工程地点:大丰港二期码头凸堤内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2.6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招 标 内 容
投资额

大丰港南港港池驳岸工程(续建)
全长约500米
约200万元

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拟定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类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须有年检记录);(5)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6)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7)授权委托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08年以来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和项目部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8)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的2007年后类似工程业绩证明(9)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大丰市以外的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大丰市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科核发的“市外建筑业企业申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登记表(单项)”方可报名。(大丰市规划建设局建筑业科联系电话:****-********)。

6、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法。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昌明 联系号码:158*****718

联系地址:大丰港港区中央大道1号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兴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斌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60号(金水湾宾馆院内三楼)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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