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专用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多功能专用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池州市公路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池州市长江中路332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喻富强,138*****122

四、采购项目名称:池州市公路管理局多功能专用检测设备采购;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专用轻型客车1辆(非承载式车身),柴油发动机、排量≥2.7T、功率≥100KW、国五、总质量≥4280kg、轴距≤3310mm、车辆尺寸≤5610×2000×2900mm、前后空调,车载警示系统、电源系统(含太阳能板、电池组100A/H*3、配2KW车底吊装发电机)、集中控制系统、全车四路监控图像回传系统(含硬盘录像机和车牌识别)、集打印扫描一体化办公系统(配置17寸和12寸双显示器、上掀窗)、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含动态称重检测设备和检测软件),现场照明系统、广播宣传系统(含LED情报板)、大于1P驻车空调和外接电源等专用设备;检测车合格证保证正常上牌。

2、成交价包含车辆购置附加税。

3、车辆底盘部分按汽车保修手册执行,车载设备免费质保二年,二年内免费上门服务(除人为或非设备自身损坏);质保期外承诺终身维修维护。

六、采购预算金额:伍拾万元整;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严格按市政府批复的购车申请表审核范围进行采购;

2、因涉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存在避站绕行及短途驳载的现象,为有效开展流动治超检测,急需采购移动检测专用车。供货周期要求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

3、根据需求,本次采购产品单一来源供应商,应具备生产制造、改装资质,具有品牌公告;车载专用检测设备和其他专用设备,必须通过有关权威部门及市场使用验证通过的产品,并具备机动灵活执法的特性,要求车辆参数及功能保证实际工作需要。

4、考虑车辆及专用设备的维护及时等因素,售后服务距离较近。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南京南汽专用车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紫峰路5号

十、公示期限: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9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内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池州市公路管理局和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联系电话:****-*******)反映,同时抄送池州市财政局(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29号;联系电话:****-*******)。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池州市公路管理局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专用 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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