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共69宗)
公告(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共69宗)
公 告
兹有申请人苏玉文(身份证:****************16)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沙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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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美珍(身份证:****************22)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乾西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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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李小玲(身份证:****************2X)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小托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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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李培妹(身份证:****************23)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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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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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吴葵(身份证:****************21)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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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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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梁绍枝(身份证:****************3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西七围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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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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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梁嘉桃(身份证:****************3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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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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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何丽梅(身份证:****************46)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东滘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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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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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吴欢彩(身份证:****************6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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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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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陈北添(身份证:****************12)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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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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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吴锦添(身份证:****************12)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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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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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苏容妹(身份证:****************4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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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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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冼卫强(身份证:****************1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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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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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谭桂彪(身份证:****************11)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文锋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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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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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李景文(身份证:****************1X)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狮群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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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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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黄榕锦(身份证:****************96)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新环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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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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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陈改转(身份证:****************25)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东围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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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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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黄联安(身份证:********511014121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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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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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黄艳贞(身份证: ********5010201243)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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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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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黄颖娟(身份证:********7902011241)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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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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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彭富经(身份证:********471011121X)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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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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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申请人黄超芳(身份证: ********740922122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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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黄章列(身份证:********500417121X)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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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黄伟文(身份证:********670901123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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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李华添(身份证:********6810132711)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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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李培娣(身份证:********8802028024)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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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周其英(身份证:********5707042780)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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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吴根养(身份证:********4807022723)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三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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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嘉彬(身份证:********901106805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八顷村的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8 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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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邝家喜(身份证:440421198801098151)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小濠冲村对面山十二巷18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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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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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继承人陈桂容、禤由梅、禤丽红、禤哨玲、禤秀珍、禤秀华(身份证:********450302800X、********6904133344、********7304148002、********7701048064、********7810223327、44040319890920930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禤诗元(身份证:********4204088010)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月坑村北区28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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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罗宗练(身份证:********600404171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大海环村新沟桥西二路57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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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罗宗贵(身份证:********551224173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大海环村新沟桥西二路56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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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黄华宋(身份证:********500407121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黄达伦(身份证:********240616123X)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六区140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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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梁伟强、梁其旺、梁郁厚(身份证:********6502278014、********5503161710、7417030(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梁大秾(身份证:********2212021714)位于珠海市乾务镇乾西村乾西路一巷33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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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陈炳良、陈浓弟(身份证:********7002090052、********3709290025)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加福(身份证:********2912290018)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南山村四区28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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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陈卫华、陈浓弟(身份证:********6802150012、********3709290025)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加福(身份证:********2912290018)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南山村四区26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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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冯润锦(身份证:********520511271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冯来(身份证:********2608258013)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村三围仔46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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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何润添(澳门身份证:7409767(6))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冯来(身份证:********2608258013)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村三围仔78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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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黄思满(身份证:********630613121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夏村新村仔七巷9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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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林理琼(身份证:********700110272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赖家村同心中路100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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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梁执好(身份证:********4711283320)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鳘鱼沙村下午丰村122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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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容平欢、何娟明(身份证:********7301050042、********401011004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容成旺(身份证:********3712070015)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西村天地人十二巷5号101、102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303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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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黄景沅(身份证:********4409252734)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黄家村路南89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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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敬养(身份证:********5401183310)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办冲村村仔19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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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4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梁杏青、陈国余(身份证:********3206301247、********6503061212)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建明(身份证:********3002281213)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南山村五区81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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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国庭(身份证:********5710151232)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新村七巷301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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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彭云(身份证:********201010221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草朗村四巷27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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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金留(身份证:********620129277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村东三西路内区55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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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公 告
兹有继承人莫文浩(身份证:********6810090531)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莫敏源(身份证:********4202120515)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八甲村旧赤水坑队旧村十三巷9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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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5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梁振豪(身份证:********4610131715)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乾西村西宛路38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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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廖锦章(身份证:********530619273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昭信村瑞昌路86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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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殷国汉(身份证:********540909055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乾东村东苑路十五巷40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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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建余(身份证:********5104061210)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新村和堂9号3栋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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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张国华(身份证:********5401293333)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办冲村平岗38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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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建余(身份证:********5104061210)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新村十二巷8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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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建余(身份证:********5104061210)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新村十二巷9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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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告
兹有继承人莫锡汉(身份证:********481026001X)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莫钦余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八甲村新赤队西三巷5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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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德荣(身份证:********810710805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大托村南村460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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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买旺(身份证:********5205122713)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大托村南村13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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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告
兹有继承人林凤平、邝伟明(身份证: ********3708082726、********6404182713)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邝国平(身份证:440421330603271)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白蕉村林大村六社27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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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6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求伟(身份证:********560402001X)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南山村五区107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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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梁呀(身份证:********630809271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灯笼村东三西路外区59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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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叶买胺(身份证:********430923431X)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南青村160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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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告
兹有继承人林国基(身份证:********6208291218)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林胜贤(林胜元)(身份证:********3011021210)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沙龙圩大冲队10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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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彭文硕(身份证:********470902121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虎山村三区267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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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告
兹有继承人姚宇腾(身份证:********9805078013)、周国靖(身份证:********4405103846)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姚安仔(姚安)(身份证:********4102133810)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下栏村5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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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 告
兹有申请人陈逸龙(身份证:********661219121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南山村二区87号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170号一楼办证大厅总服务台;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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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公告
兹有继承人李国垣(身份证: ********5807073816)、周金(********3607153820)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柏喜(身份证:********3303243819)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东安村中心232号的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及继承转移首次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9月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分中心。逾期无人提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分中心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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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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