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车辆智能锁控系统(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配送车辆智能锁控系统(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配送车辆智能锁控系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18-SH07-WZ215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设备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1.1招标产品范围:
1.2实施或交货地点:
序号 | 名称及型号规格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到货地 | 备注 |
包1 | 配送车辆智能锁控系统(租赁) | 套 | 174 | 武汉及周边地区(武汉、随州、孝感、黄石、黄冈、咸宁、荆州、荆门、江汉) | 其中单舱车9辆,双舱车154辆,三舱车11辆。 |
包2 | 配送车辆智能锁控系统(租赁) | 套 | 86 | 宜昌、襄阳、十堰、恩施等地区 | 其中单舱车2辆,双舱车83辆,三舱车1辆。 |
包1:武汉及周边地区(武汉、随州、孝感、黄石、黄冈、咸宁、荆州、荆门、江汉);
包2:宜昌、襄阳、十堰、恩施地区。
1.3安装期限和租赁期限:
安装期限:
包1: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武汉及周边地区(武汉、随州、孝感、黄石、黄冈、咸宁、荆州、荆门、江汉)配送车辆智能锁控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具体按企业订单要求;
包2: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宜昌、襄阳、十堰、恩施等地区配送车辆智能锁控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具体按企业订单要求。
租赁期限:
包1及包2:自该批次设备交接验收完成后次月1日起算,租赁期限为5年,以自然月最后一天为截止日期。设备租赁费用冲抵采购费用,冲抵5年后(租赁期满后)设备归甲方所有,如设备能继续使用则招标人不再承担设备租赁费用,只承担监控运营费用。
1.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
1.5.2申请人必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申请人必须 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
1.5.3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1.5.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2015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在最近三年(2015年至今)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截图。
1.5.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申请人需提供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1.5.6投标人近 5 年(2013 年 1 月至今)应有 1 例以上(含 1例)公路成品油运输车辆电子铅封系统(或智能锁控系统)的成功应用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合同。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要复印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为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5.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1.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9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1)企业信誉良好,符合开展智能锁控系统项目建设及运维的资质要求。自公司成立以来无诉讼史,无不诚信记录。
(2)投标人承诺同意:为防止投标人对其产品软、硬件功能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虚假应答,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将整套软件系统、电子锁及主机等车载设备等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配合进行实际功能测试。
(3)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技术评分索引表中的内容逐项进行功能测试,如有功能不满足的,将视为欺诈行为,没收投标保证金,将其列入中石油黑名单并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其不能在 7 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来测试的,也视为不能满足需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4)如果中标人资格取消,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实际功能测试,满足测试要求者推荐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者加盖公司公章的承诺书。
(5)技术要求及合同条款为实质性要求,详见技术文件及合同条款,以上必须完全满足,逐条响应。如有异于本技术要求的,应论述其理由,但如有负偏离作否决项处理。
(6)投标人须提供对设备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预先风险的警示。
(7)投标人承诺同意:合同履约期间,确定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专职对口湖北销售分公司提供售后服务。在接到客户服务需求后,一般情况 24 小时回复并修复;开通 365 天大客户热线,提供每天 24 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热线;特殊情况在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
1.6投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参与本项目两个标包的投标,不允许选择性的参与某个标包的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08月27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 );
② 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标包,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18赵秀梅215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2.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meizi987521@163.com,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一: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
二:投标人用户手册
三: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递交投标文件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和电子版(U盘)、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递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
3.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于2018年 09月12日17:00之前(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1.2现场电子版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
①电子版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时间:2018年09月13日上午09: 00前(北京时间);
②电子版及纸质版投标文件集中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2楼开标大厅。
③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2份U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条),并单独提交《退还保证金信息表》,以此换取标书费发票,此表还应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招标机构联系人邮箱,以便退还保证金,表中有关信息不全或错误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应同时递交1正1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电子版文件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1.1”。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两个标包应共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18赵秀梅215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开标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18年09月13日09时00 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2楼开标大厅(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其它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赵秀梅、王思尧
传 真:***-********
电子信箱:meizi9875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 3 再转 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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