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改造项目新南库工程招标公告
工厂改造项目新南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工厂改造项目新南库工程,招标人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GMW),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62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工厂改造项目新南库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柳州市河西路18号SGMW厂区内,是东部工厂改造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本工程占地面积7707.72 m2,总建筑面积11268.33m2。包含一座单层库房和一栋三层(局部四层)综合楼,其中单层库房为门式钢架结构,结构主跨30m,建筑高度7.45m;综合楼为框(网)架结构,主体结构为框架、屋面结构为网架,结构最大柱距为10m*12m,建筑高度24m。投资额约15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新南库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所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4日至12日17:30止正常工作时间内,派代表到柳州市通益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二楼(柳州市八一路77号)提交以下投标报名材料,报名通过后可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投标相关资料。
(1)投标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2010年开具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区外企业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所有材料方予办理报名手续。
4.2 报名通过的投标人可按下述时间及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发放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发放招标文件地点:柳州市通益建筑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二楼(柳州市八一路77号)。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带报名发票、上述投标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交后方予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施工图,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施工图只能借用,需缴纳押金后方可领取,投标完成后必须完整退回施工图,押金将原额退还。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河西路18号
联系人:刘婕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联系人:赵工、莫工
电话:****-*******、******* 传真:****-*******、*******
网址: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 电子邮件:dept3@gxbidding.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号:170*****90027723
2010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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