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按照政府采购计划,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编号:hld********8)
二、招标内容及预算:
1包: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2包:“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3包:政务服务门户和移动应用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葫芦岛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三、报名时间:2018年8月23日-8月29日
报名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
咨询电话: 0429-**************
四、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可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
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9日9:30
保证金金额:1包:80000元
2包:80000元
3包:40000元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1、2、3包的投标,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中标原则按所投包顺序号确定,评标委员会评标顺序按照包号顺序进行。
六、保证金缴纳银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0810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缴纳账户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9日9:30
八、开标时间:2018年9月19日9:30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
九、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十、工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上线试运行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上线试运行验收后,系统稳定运行,支付合同总额的60%;余款10%合同期结束后支付。
十二、注意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4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开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时,要求提供标书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第二条“资格性证明材料”(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所列的所有材料的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下一步招标活动(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十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葫芦岛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咨询电话:0429—*******(财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四、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政府办公室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5号
联 系 人:项目负责人:武宏波 联系电话:139*****919
技术联系人:杨继良 联系电话:130*****856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
联系人:高勇 电话、传真:0429-**************质疑咨询电话:****-**************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8月22日附件:《葫芦岛市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公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_0822.doc
关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服务 互联网 共享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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