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流域湘阴段漕溪港水环境(黑臭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湖南湘江流域湘阴段漕溪港水环境(黑臭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湘江流域湘阴段漕溪港水环境(黑臭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湘阴发改审【2016】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阴县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6】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湘江流域湘阴段漕溪港水环境(黑臭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湘阴县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漕溪港片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长3795米景观拦水坝,1885米驳岸工程,3770平方米的沿岸绿化,长2508米宽4.5米的游路景观工程,截污管道工程2米×2米箱涵115米,DN800-DN600污水压力管1175米,DN800HDPE缠绕管1328米及污水检查井、溢流井、排气(泥)阀井、箱涵溢流堰55米,清淤工程新世纪大道北侧湖面清淤91650立方米,排涝、补水、循环泵站1处(含站房建设),海绵城市设施包括调蓄池提升泵站及300米景观渠(具体以初步设计为准)。总投资约为6000万元。

2.4工期要求:210天(合同签订完成后且在施工图审查工作完成后14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提交经过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报告,由业主送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工程预算评审,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8%作为签订合同的工程总价依据。

2.5质量要求: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办理各种政府审批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各专业设计资料(需求)、工程量清单。其中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次招标“发包人要求”,结合各专业设计资料(详附件:项目工程分布图),完成方案设计;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开标前40日生效的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行业标准、政府法规性文件为基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管网等为实现样本建筑功能且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施工图(详见招标文件)。其中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新世纪大道南侧清淤、管网的铺设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具备以下资质: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负责人要求:

3.2.1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2.2 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

3.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要求,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3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

3.4投标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3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6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独立体法人或授权代表暨联合体双方授权代表报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捌拾万元整

(1)缴纳时间:2018年7月24日上午12时(北京时间)前,以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电话:****-*******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银行账户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1)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yueyang.gov.cn)选择“投标单位登入”(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3)CA数字证书办理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4室(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4楼)电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如因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合或超过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

6.2报名时须提交的审查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负责人证(建造师注册证及B证),⑤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C证)上岗证,⑥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⑦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企业注册地有效社保证明;以上所有资料均检验原件后退回,但须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证件年检、变更栏有内容的必须复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下同)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址上发布。

9.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的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投标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阴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湘阴县建筑施工管理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阴县漕溪港临港产业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江先生

电话:137*****9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岳阳市建湘路古井社区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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