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交安设施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交安设施招标公告




第一章达陕公司交安设施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陕公司”)、四川巴达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达公司”)、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万公司”)因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需要,需购反光背心、交通锥、标志牌等交安相关设施(具体采购明细如下表),经公司研究同意,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以下简称“本项目”),现由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询价人(“询价人”),代上述管理公司统一实施本项目的询价工作。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报价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询价报价。中标后分别与达陕公司、巴达公司和达万公司签订合同。

2.询价内容及合同期限

达陕公司交安设施采购,合同号为DSLA201807(29),主要采购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融雪剂、风火轮、LED-GPS边缘灯、无人机、水码、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灭火箱、消防水带、消防水枪、防撞桶、手提式高亮度射灯、太阳能匝道灯、移动测速仪、行车记录仪、执法记录仪、声光警示交通锥、交通锥、交桶锥套、标志标牌、警灯报警器、指挥棒、反光背心、安全警示贴、绝缘产品、减速带、夏季反光雨衣、冬季反光防寒服、多功能泡沫灭火剂、防雨篷布、全国呼对讲机等。询价合同期限为3年,一年一签,经询价人考核合格签订下一年合同。售后服务执行国家三包政策。

预计达陕路3年采购总金额不超过90万元,巴达路3年采购总金额不超过75万元,达万路3年采购总金额不超过75万元。实际采购内容和数量以达陕公司交安设施管理部门的指令为准。

3.对报价人的资格资质及报价文件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及报价文件的格式)

3.1为国内合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具有销售交通、交安设施产品等相关范围;

3.2报价人所投产品产品为原厂正品,并保证产品来源的合法性及优质有效的售后;

3.3报价比例不得超过100%,否则报价无效;

3.4报价人须提供至少1个最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在高速公路交安材料供货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

3.5报价人提供须供至少1个最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业主履约证明资料;

3.6报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8报价文件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4.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报价比例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未能签署合同,则按中标候选人推荐名次确定中标单位。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请于2018年 8月 22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询价人网站(http://www.bdwgs.com,下同)免费下载询价文件,询价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询价文件获取的方式。

5.2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报价人应在2018年 8 月 29 日17:00前,将所需澄清问题以书面方式,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地址通知询价人,询价人将在2018年 8 月 30 日17:00前,以补遗书的形式在询价人网站上作出书面解答。补遗书由报价人在询价人网站上自行下载,报价人应及时下载有关内容,询价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询价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询价人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6.报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报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 9 月 5 日09:30~10: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 9月 5 日10:00 时(北京时间),报价人必须将报价文件(包装及书写详见询价公告6.2)以面交方式送达到达州市达川区东环南路500号达陕公司四楼会议室。询价人定于报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报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2报价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进行包装及书写,否则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报价文件必须进行密封包装(采用密封条或密封盖),封面只能书写“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交安设施采购询价报价文件”,且封面上无报价人的任何信息。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予以拒收。

6.4开标时,由报价人或其推荐代表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报价文件当场逐一拆封,由报价人宣唱。询价人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7.保证金

7.1报价人在送交报价文件时,应按报价人须知的规定向询价人提交贰万元人民币报价保证金。

7.2报价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7.2.1报价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均须由报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报价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7.2.2报价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报价人宜通过其基本账户在2018年 9月4日17: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转入询价人指定的账户。若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报价人,询价人将不接受其询价文件。转账时需注明资金用途。

保证金收款开户银行:

户名: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7465

联系电话:****-*******

注:保证金交纳时间以报价保证金收取账户到账时间为准,为避免由于银行原因,可能保证金不能实时到账,请各报价人提前办理为宜。

8.询价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评审结束后,在3日内将评审结果即中标候选人名单在询价人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期间提出。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2询价工作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询 价 人: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询价人地址:四川省达州市东环南路500号(邮编 )

询价工作联系人: 谭先生 电 话:0818-*******

纪检部门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0818-*******

询价人:四川达陕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 22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安 高速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