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批【2018】3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规模:
2.3.1南湖滨路道路呈南北走向,起于福宁北路,沿线分别与国宝路、林聪路相交,终点至金贵路,路线全长1223m,道路红线宽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北湖滨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46m,分近远期建设,近期按现状断面宽度,道路呈南北走向,起于福宁北路,沿线分别与和畅路、华庭路相交,终点至陈普路,近期设计车速30Km/h,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642m;
2.3.2南湖滨路、北湖滨路建安费3253.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具体工程费用以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方案及其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进行限额设计施工。
2.4计划工期:
2.4.1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总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施工),关键施工节点为2018年 10 月 10日前完成沥青路面工程。
①工程设计时间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设计方案并完成报审工作,在通过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后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和报审工作,在通过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后 1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报审工作。
②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并取得施工许可证或项目业主单位签发开工令的次日起开始6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
2.5招标范围: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2.5.1设计范围为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的设计工作(含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须经规划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及概算须经发改部门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2.5.2采购范围为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2.5.3施工范围为宁德市南湖滨路、北湖滨路白改黑工程施工图纸所载明的道路白改黑工程、部分人行道改造、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所有工程。
2.5.4按相关规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2.5.5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负责与专业工程承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及档案资料备案归档。
2.6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3业绩要求:无。
3.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若兼任施工负责人的,应符合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 23 日 08:00:00至2018年 8 月27日 18:00:00通过宁 德 市 公 共 资 源 网 上 交 易 系 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 月14日09时00分00秒之前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http://www.ndggzy.gov.cn/ndztb/bszn/)。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
7.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60 分钟)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 CA 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需若因投标人 CA 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
7.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
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十层;
电话:****-*******;
联系人: 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1号楼2-C区;邮编:352100;
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地址:镜台山路 9 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 12 号建设科技大楼 8 楼
电话: ****-*******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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