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空调外机水喷雾技能装置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共机构节能技改空调外机水喷雾技能装置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空调外机水喷雾技能装置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4)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空调外机水喷雾技能装置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HQTCGZB2018-017) 3、预算编号:07-18-1245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蒸发节能项目建设一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内容。) 5、交付地址:招标单位指定的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3608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3608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22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9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原件的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22 15:00:00至2018-08-29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于2018-08-22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29 15:00:00截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及证照原件至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3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13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08-29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包括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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