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铜采招G(2018)JSZJ006]
[铜]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铜采招G(2018)JSZJ006]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
2.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龙山路5号
3.联系方法:****-********
4.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雪梅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邮编:221009
3.联系方法:****-********
4.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剑飞 电话:****-********
三、项目编号:铜采招G(2018)JSZJ006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
2.数量:1项
3.采购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60号)、《徐州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徐政发〔2018〕20号)及《区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铜政发【2018】30号)部署,为查实查清徐州市铜山区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江苏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徐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徐州市铜山区国土资源局决定在徐州市铜山区范围内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标段一:39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490万元人民币;标段三:270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甲级)。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甲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业务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甲级);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资料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本单位“报名联系人”处,如提供不全,其报名将被拒绝。
3.报名材料制作封面,并请在封面上注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铜采招G(2018)JSZJ006、项目名称:徐州市铜山区第三次土地调查(注明所投标段);
(2)供应商的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注: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不参加投标,须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注明原因。
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九、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09:30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09:30
3.开标地点: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1室
十、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0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北京时间09: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受地点: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01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迪
十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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