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路与龙山大道、明珠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明珠路与龙山大道、明珠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长兴县明珠路与龙山大道、明珠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明珠路与龙山大道、明珠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改造工程经有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明珠北路与龙山大道、中央大道、明珠路及经一路形成一个“大”字形的五路交叉路口,通过椭圆形环岛组织交通,椭圆形环岛面积约11608平方米,整个环形交叉口占地约23418平方米;明珠路与长海路、明珠二路及迎宾大道形成一个“K”字形交叉路口,通过圆形环岛组织交通,圆形环岛面积约1962.5平方米,整个环形交叉口占地约8180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有单位任职文件);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5)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6)长兴县外企业须办好《进长备案登记表》、驻长兴分公司。
4、凡符合以上条件且有意向者,请持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参加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
(1)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2)长兴县外注册的企业须提供《长兴县外企业进长备案登记表》、驻长兴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3)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出具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单位任职文件;(6)《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施工项目责任人无在建工程证明》、《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投标申请人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表格下载地址详见长兴县招投标中心网中办事指南—建设项目交易办事指南)。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集中发售时间: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8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地点: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6、资格预审申请材料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0年1月13 日 09:30时,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路
联 系 人: 李科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 系 人:张工、郑工 电 话: ****-****************
传 真: ****-********

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总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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