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污水资源化建设规划公告
龙岗区污水资源化建设规划公告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特别提示: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 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或排水甲级资质;
(6) 投标人需熟悉深圳及龙岗地区情况,在深圳市内设有常驻机构,并承接过类似项目。
答疑事项: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06年7月18日18时前,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中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
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8月1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06年8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 年 0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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