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水罐消防车公告

泡沫水罐消防车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LGCG********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泡沫水罐消防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LGCG********86

2、招标项目名称:泡沫水罐消防车

3、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项

37957

消防车

16

4、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2006年7月7日20时至 2006年7月26日10时期间登录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lg.szzfcg.cn)或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政府龙岗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对已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本项目不再收取其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其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在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向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7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四个工作日前(遇节假日前推)到账。
6、凡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 ********)。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特别提示: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经销资格,是生产消防车资质的生产企业。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附销售合同复印件),提供投标同类产品使用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6)投标人须保证车辆已入国家上牌目录,能上牌及办理免附加费手续。

(7)投标人须提供车辆彩图及检测报告。

8、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06年7月17日18时前,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中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

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9、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逾期不受理。

1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7月27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7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06年7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1、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采购中心213室 邮政编码:518172网址:http://lg.szzfcg.cn业务咨询电话:****-******** 联系人:石先生、陈小姐招标文件下载咨询电话:********联系人:杨先生 ********保证金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小姐 传真:****-********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 年 07 月 0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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