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入户详细调查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石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入户详细调查工作竞争性谈判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泉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清查和详查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和入户详细调查工作
二、采购项目编号:ZDPACG-2018-38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十二楼
联系人:陈炜华 联系方式:138*****9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室
联系人:寇小草 联系电话:139*****091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石泉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清查和详查工作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41.32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5、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或具备区域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非单位退休人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发售。
3、文件售价:文件每套售价人名币3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购买谈判响应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价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8月31日下午15:30 (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寇小草 联系电话:139*****091
采购代理机构户名: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农行安康育才路分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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