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招标公告

蔬菜大棚招标公告



来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大棚

询价采购公告

依照来财采[2010]01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大棚实行询价采购。

一、询价编号:LFCG—2010—XJ01

二、项目内容:来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大棚

三、货物需求及相关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供应商所报产品的技术参数必须等于或高于本参考参数,但不能低于本询价文件所提供的参考参数)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蔬菜大棚

1、材料:32?|塑钢管;外套pvc管,壁厚3.6mm

2、大棚规格:大棚跨度6.8米,棚顶高3米,两管间距1米,棚长度30米;大棚一端开门,门高1.8米,门宽3米;单管长10.5米

3、承压能力:每平方米承荷30公斤。

4、大棚使用期限:15年以上。

40



(二)相关要求:

1、按照提供的图样进行加工制作与安装。

2、负责现场安装技术指导。

3、两年保质期内负责免费维修(包材料)。

4、蔬菜大棚按照所用材料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限两年。

2、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

3、在免费服务维修期内,接到采购人电话,应在24小时内人员到位,及时提供相关服务,并免收维修费。

四、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0年1月5日起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询价文件。

五、 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七、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的生产、供应、运输、检验、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税费。

2、供应商应对蔬菜大棚所需的材料进行分项报价。

3、对于本询价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之中。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之中。

4、成交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合同结算价,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询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应在2010年1月12日16:00时前,应向询价机构提交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的询价保证金。

2、询价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电汇、银行汇票。现金入账和电汇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支行;账号:********093001;户名:来凤县财政局往来资金财政专户);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收费处为准;以上三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应及时到询价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和到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凡未按规定随附询价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的,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将自动转为其履约保证金。

九、评议办法

1、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组织由专家和采购人组成的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报价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2、根据财政部财库 [2007]2号文件规定,本次询价评审采取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相关责任

供应商承担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设计)或设备(设计)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十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2010年2月8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使用。

3、验收:产品安装调试后须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须签字认可。

十二、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本次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

2、支付条件和付款办法:蔬菜大棚安装调试完毕并经初次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30%;2010年5月,经来凤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65%剩余;剩余5%留作保证金,在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3、结算办法为:产品到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的“政府采购合同确认函”、成交结果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发票等凭证,提出资金支付申请,上报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县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资金。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09年1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递交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及未密封未盖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采 购 人:来凤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解放大道101号

联 系 人:张仁高

联系电话:156*****966

询价机构: 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来凤县翔凤镇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 系 人:宋 杰

电 话:****-*******

邮 编:445700

2010年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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