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镇—城厢区宝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招标公告
华亭镇—城厢区宝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闽建发招字【2018】2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城厢区宝山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方案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2.2工程建设规模:约13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项目投资:约13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
3)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职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直接从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华亭镇人民政府(三层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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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82*****063;
联 系 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
电话:****-*******;
联 系 人:詹小姐。
2018年8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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