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派出所外墙装饰工程公告

新乐派出所外墙装饰工程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BACG********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新乐派出所外墙装饰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BACG********25 招标项目名称:新乐派出所外墙装饰工程 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项34100新乐派出所外墙装饰工程项1新乐派出所外墙装饰工程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 于2006年06月23日16时至2006年06月30日上午10时前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在2006年07月11日10时前确定,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网后点击“拒绝”或“撤销”。 网上响应投标后但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距投标截至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通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通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已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2)投标人法人证书书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5)具备专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6)外地企业应在宝安区建设局备案。 答疑事项:2006年07月03日12时前将对标书的疑问在网上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以网上公布方式告之各投标人。 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具体操作为在上述第4点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应标或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06 年07 月12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6 年07 月12 日下午15:00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会议室 (深圳市宝安区湖滨路31号财政局对面二楼) 技术支持:如果下载招标文件有困难,请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路31号财政局大楼107室邮政编码:518130传真电话:****-********网上操作咨询:游先生 ****-********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 年 06 月 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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