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设备采购公告
路灯设备采购公告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特别提示: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后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含国、地税);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在深圳地区必须设有相应的营业机构,必须具备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实行网上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人于2006年6月26日12时前,登录“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受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答疑结果或相关的补充说明在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中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
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陆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7月11日上午9:00-10: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06年7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龙岗区财政大楼2楼采购中心开标室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查询: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 年 06 月 16 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