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形象宣传、《新闻互联网》专栏宣传广告项目
南靖县形象宣传、《新闻互联网》专栏宣传广告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靖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
乙方:漳州电视台中型企业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7]ETH[DY]*******的南靖县形象宣传、《新闻互联网》专栏宣传广告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通用填空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电视服务 | 南靖县形象宣传 | 1 | 项 | 国内 | 300000 | 300000 | 漳州电视台 | 15秒 | ||||||
1 | 1-2 | 电视服务 | 《新闻互联网》专栏 | 1 | 项 | 国内 | 300000 | 300000 | 漳州电视台 | 3-5分钟 | ||||||
合计: | 6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元(¥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路360号;
4.3交付条件:按规定播出。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南靖广电中心《新闻互连网》1、主要是以新闻连线的形式,对南靖县主要领导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工作思路进行综合报道。即:《漳州新闻》栏目主播与南靖县新闻主播进行连线互动,由各南靖县新闻主播介绍当地一周的重要时政、经济活动。2、每周一期,每节目长度为3至5分钟(含片头)。《新闻互连网》将在漳州电视台《漳州新闻》栏目中播出。《漳州新闻》播出时间为:每天20:00(一套首播);当日22:00(一套重播),次日07:00(一套重播)。3、报道内容由南靖县广播电视台提供初稿,漳州电视台《漳州新闻》栏目责任编辑汇总编辑,之后再由南靖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定稿进行画面编辑。 二、南靖县形象宣传片(非企业广告)1、南靖宣传片长度为15秒。2、在《漳州新闻》栏目中播出,播出时间为1年。3、《漳州新闻》播出时间为:每天20:00(一套首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 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韩佳滨
签订地点: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路360号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