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绞线招标公告
钢绞线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宜宾市发改委立项批准,批准文号为宜发改发【2016】365号。建设资金来自宜宾市级财政和银行贷款。
四川路桥成贵高铁站前广场周边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部对工程施工所需钢绞线进行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高架桥为成贵高铁站房进出站通道,并与成贵高铁站房直接连接,涉及与铁路站房交叉施工和铁路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要为铁路站房施工预留施工通道。 主要建设内容为如下:新建小高架桥梁约1159m,新建箱涵(4*5m)约830m,新建4条道路总长约2770米,新建挡墙850m及相关市政设施等配套工程。
2.2 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300天。
2.3招标内容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绞线: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钢绞线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纳税类型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预应力低松弛钢绞线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
(3)质量保证要求:生产商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近两年由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14)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两年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6)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须提供不同项目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资料至少三份。
(7)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钢绞线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8月27日,每日09:00至17:00时在四川路桥成贵高铁站前广场周边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部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投标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银行电汇或者现金支付,每套标书售价1000.00元,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里西路129号,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路桥成贵高铁站前广场周边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姜增(购标书联系人)
电 话:********878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赵场街道黄桷树脚(购标书联系地址)
联 系 人:王先生(交投标文件联系人)
地 址:成都市锦里西路129号(交投标文件地址)
电 话:135*****298
传 真:***-********
电子邮件:********3@qq.com
开 户 名: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红照壁支行
监督电话:***-********
标签: 钢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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