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锡垄封闭回填(第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废弃锡垄封闭回填(第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海丰县城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废弃锡垄封闭回填项目(第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废弃锡垄封闭回填项目(第一期)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丰县莲花山森林公园内;
(2)规模:横井口封闭回填23个,横井口直径2.5米,长度50米;坚井口封闭回填5个,坚井口直径1.5米,井深 200米;回填耕植土600mm厚;整理绿化用地及植被复盖树苗。工程总投资约*******.28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三级及以上资格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外地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向汕尾市建设局办理投标登记。
3.3 报名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如有委托,法人授权委托人须是项目负责人);(3)本人身份证(交件人);(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建造师资格证书或项目经理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8)证明材料和外地企业投标登记或驻汕证明。(9)报名企业应在报名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并向招标单位财务处开出收款收据。报名时提交收款收据凭单复印件。
以上1、2项原件与3~9项复印件(须为A4纸)加盖公章后按顺序编页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原件报名备查。
3.4报名地点: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丰县建设局二楼);报名时间:2010年1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报名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投标人(≥5家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广东莲花山森林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蓝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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