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大队设备及电子警察等设备维保(二次)招标公告
高新区大队设备及电子警察等设备维保(二次)招标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设备采购及电子警察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地 址:枣庄高新区,泰山北路东侧,交警大队院内
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大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枣庄高新区安侨国际写字楼B座5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赵成刚、范晓婷联系电话:****-******* 、****-*******
二、采购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设备采购及电子警察等设备维保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ZGXQZFCG-2018-26-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用途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不分标包 | 设备采购及电子警察等设备维保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4万元 |
三、获取谈判(磋商)文件
1.时间:2018年8月24日09 时00分至2018 年8 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www.zzggzy.com)
3.方式:供应商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 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 CA 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联系电话:****-*******;****-*******。
四、公告期限:公告期限:2018 年8月24日 至2018年8月30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9月18日09时00分至2018年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一号开标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9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一号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庄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联系人:王大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成刚、郭宝化、范晓婷 联系电话:****-*******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节能环保政策及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政策
发 布 人:山东晨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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