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09-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罗定市2009-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罗定市2009-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项目已由广东省财政厅(粤财农 [2009]4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建设投资约919万元,治理基本农田面积4800亩, 工程地点位于罗定市罗平镇、太平镇,
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
1.2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2月25日,竣工日期2011年2月28日,工期要求369个日历天,质量要求为合格。
1.3招标内容为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按一个合同段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已通过工商年检且资质年审符合的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2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2.4投标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自2007年至本工程项目开标前无因发生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而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处罚。
2.6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水利建设工程投标的单位(企业),在限期内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本工程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预审。
4、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须提交的资料:
4.1投标申请函(格式自定);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6拟投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水利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7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审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5、资审材料提交与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于2010年1月14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2:30至4:30由法定代表人面交至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罗定市罗城镇龙园路44号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的恕不办理。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自资审合格五天内可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工本费3000.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者,投标无效。
招标人:罗定市农业局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673
招标服务机构:罗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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