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新泉乡温泉勘探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芦招字[2018]第_84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芦溪县新泉乡温泉勘探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芦发改字[2018] 1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芦溪县新泉乡浩润地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芦溪县新泉乡浩润地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芦溪县新泉乡温泉勘探项目
2.2 项目地址:芦溪县新泉乡檀树下村、市上村
2.3 项目面积:面积3.08平方千米
2.4 项目投资:约334.95万元
2.5 勘查周期:项目工期为12个月(一个水文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可行性勘查报告编制及评审备案时间不在本工期范围之内,若因甲方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自然顺延。
2.6 招标范围:
(1)1/1万水文地质调查:3.08平方千米(复杂程度Ⅲ);
(2)地热勘查孔ZK1、ZK2:2000米(ZK1设计为1200米,ZK2设计为800米,终孔口径不小于110mm,岩石级别Ⅶ);
(3) 物探测井:1800米;
(4) 抽水试验:10次
(5) 水文动态监测:观察周期一年
(6) 水样采集及分析:6件(一般水质分析2件,矿泉水水质分析2件,地热水水质样分析2件);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液体矿产勘查乙级及以上、地质钻探乙级及以上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从2013年1月起至今有从事地热、水文钻探已完成工作业绩,需提供储量备案证明或评审意见;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 (上午10:00-11:30、下午2:30-4:30)在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9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法人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9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芦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芦溪县新泉乡浩润地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
138*****577监督机构:芦溪县招标办 电话:
****-*******芦溪县监管办 电话:
****-*******代理机构:萍乡建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2018 年 8 月 2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