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石油分公司快递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石油分公司快递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石油分公司快递服务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招字(服务)2018-048
********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海石油分公司快递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青海石油分公司快递服务项目(二次);
2.2项目内容:青海石油分公司快递服务;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9月
计划结束日期:2019年9月
2.5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能力提供本招标实施;
3.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新证),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全国快递服务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近三年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的合同或用户使用情况良好的评价意见等有关证明材料);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本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投标人必须提供并保证售后服务及承诺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诺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参加此次投标(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提供网页查询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20日内);
3.7投标人在西宁、格尔木、平安区、德令哈市、共和县设有直属分公司,需提供相应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4.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月24日至2018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0">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2015
2018年08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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