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民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民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标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投资【2018】4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民和县
(2)招标内容:购置餐厨垃圾车、摆臂式垃圾车、人行道清扫车、人力三轮车及果皮箱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民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发包内容:购置餐厨垃圾车、摆臂式垃圾车、人行道清扫车、人力三轮车及果皮箱
计划工期:30天
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营业范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到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楼26楼2606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8年08月24日09:00至2018年08月28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7日0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月17日09: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号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民和县川垣三路住建大楼三楼
联 系 人:汪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青海创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中心4号楼26楼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
2018年08月23日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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