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靖县和溪中学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和溪中学学生食堂工程已由靖发改招[2009]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项目承担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靖县和溪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靖县和溪镇林兴路1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6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2个月(春节20天不计入工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 月5 日至2010年 1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三卞开发区嘉盛路134号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靖分公司或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办理招标事宜。(联系电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1月14日17:00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 月 15 日上午 9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审核造价的0.75计取由中标人支付;场地、交易费按有关规定由委托人及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和溪中学;

地址:南靖县和溪镇林兴路1号

电话:138*****944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三卞开发区嘉盛路134号福建众亿南靖分公司

邮编:363600;

电话:****-*******136*****870

联系人:小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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