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用房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用房维修工程项目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江发改审批〔2009〕897号 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江发改投施〔2010〕比选备案12号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 (项目业主)
中江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中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用房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
中江县境内
实施时间
2010年1月实施,工期100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维修面积3766平方米
建设资金
来源为灾后重建基金,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中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用房维修工程项目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其他要求:
(1)随机抽中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进行复核,未进行复核的施工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开户许可证;(2)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并将保证金转帐凭证(盖公司公章)在报名截止之前传真或送达至比选人 。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1月06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1月11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四川天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成都市草市支行营业室
账 号: ****************812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124.43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1月12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中江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四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www.sichuandaily.com.cn)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中江县人民法院
地 址: 中江县境内
邮 编: 6181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9*****343
传 真: ****-*******
电子信箱(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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