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中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招标公告

鄂州市中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鄂州市中医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

鄂州市中医院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

总投资额

90万

项目编号

EZ2018C024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方式

139*****204

采购人地址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北路9号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在原信息系统基础上对HIS大版本、急诊留观系统、升级病案系统三项服务进行升级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说明

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论证专家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拟成交金额

90万元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 8月23日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时间:2018年8月 日

专家1论证意见

鄂州市中医医院信息系统于2012年由卫宁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拥有上述系统及软件的开发著作权和自由知识产权,从项目成本和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张舜 职称:网络工程师 工作单位:鄂州市妇幼保健院

专家2论证意见

鄂州市中医院HIS系统由卫宁健康科技集用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自2012年起,已运行多年,该公司拥有上述系统及软件开发著作权和自有知识产权,医院因业务需要,拟对HIS系统功能、门诊病历、急诊留观及病案管理功能进行升级或功能模块追加,在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保持原有工作习惯及业务数据一致性和连贯性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朱洋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鄂州市中心医院

专家3论证意见

鄂州市中医院信息系统于2012年建设以来平台软件由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项目从维保服务、从运维效率运作质量和运维成本上更有优势,建议考虑由原供应商提供技术支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信息系统升级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此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专家姓名:王洪 职称: 工作单位:鄂州市第三医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中医院 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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