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禅西三涌临时截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禅西三涌临时截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禅城区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
(禅西三涌临时截污工程)
招标公告
(含资格预审条件)
一、 禅城区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禅西三涌临时截污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建设,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进行施工。
二、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 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局
2. 项目名称:禅城区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禅西三涌临时截污工程)施工
3. 工程规模:
本项目——禅城区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是禅城区汾江河综合整治的重点工程,经佛山市禅城区发展与改革局审批立项(佛市发改禅字[2009]4号)。
本次招标为禅西三涌临时截污工程,是禅城区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的子项,建设规模约473万元。工程主要内容是在禅西三涌南侧铺设临时截污管,对排往河涌的南侧河流污水进行截流。截流后的污水排往东侧的城西2号污水泵站,最终排往东鄱污水处理厂。本工程要求对于沿河涌南侧铺设的临时截污管采用开挖施工,要求采用FRPP管(最大管径为D500)及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最大管径为D1000);对于穿越华宝南路、禅西三涌段采用顶管施工,要求采用Ⅲ级钢筋混凝土F管(最大管径为D1000)。
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施工合同段,招标工程范围为禅城区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禅西三涌临时截污工程)的总包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 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7.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总工期约 100 个日历天。
8.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或以上。
三、 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工程的施工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就本次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五、 投标申请人可凭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等所有原件于2010年 1月 5日10时至2010年 1 月 11 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报名参加投标。
六、 接受报名单位: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接受报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 向招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包括以下投标资格预审资料,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2) 企业业绩:至少1项在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具有机械顶管施工业绩为优先选择,下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待查);
(3)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名单、简历及至少1项在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和经鉴证的劳动合同、购买社保证明(半年以上)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未处于被锁定状态)。
(4) 拟设项目管理部主要人员名单、简历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5)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证)全部内容的复印件;
(6) 财务状况:2007年度-200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及有关说明(包括有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7)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
(8) 近一年内未在佛山市(区)工程建设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和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等的声明;
(9) 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0) 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电子邮件信箱。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以供核对。
八、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招标项目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并加盖公章。
九、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分一正一副共二份,须从报名起至报名截止当天2010年 1月 11 日下午17时30分之前交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单元;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 资格预审办法:资格评审小组由招标人组建,并依据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人员资历及其业绩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采用投票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审,得票过半的报名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或报名单位不足5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 通知与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资格预审结果通知”(若因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传真号码及联系电话号码不确切而造成通知无法送达,则一切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投标申请人在收到“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的24小时内应以传真形式确认收悉。如在接收“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方面有疑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电话:****-********、********)。
十二、 凡通过资格预审并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投标邀请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6层602
联 系 人:李工、庞工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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