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副食品配送项目(2018-KJNN-1001)更改通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副食品配送项目(2018-KJNN-1001)更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8-KJNN-1001
三、采购单位联系人:廖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072、185*****98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采购项目负责人及电话:曾智军 联系电话: ****-*******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8月10日;
六、更改日期:2018年8月24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的“二、评定方法”的“1、综合实力分”第(3)条款内容:“①拟投入的配送车辆设备数量达到4辆的得2分,每多一辆的得1分(但每种车辆数量均不得少于招标要求)满分4分。(投标文件中附购买相应设备的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须在开标时递交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车辆发票或行驶证原件,否则不得分)。②拟投入的冷链车数量达到两辆的得2分,满分2分。(投标文件中附购买相应设备的发票或行驶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在开标时递交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车辆发票或行驶证原件,否则不得分)”,现更改为“①拟投入的配送车辆数量达到4辆的得2分,每多一辆得1分,满分4分。(拟投入车辆必须车况良好且相对固定司机,可为企业自有车辆,或为长期(1年以上)租赁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长期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②拟投入的冷链车数量达到2辆的得2分,满分2分。(拟投入配送车辆必须车况良好且相对固定司机,可为企业自有车辆,或为长期(1年以上)租赁车辆。所有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长期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9月3日9时30分整截标,现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推迟至:2018年9月10日9时30分整,投标保证金到达时间顺延。
特此通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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