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冬季采煤进行政府的请示(第二次)招标公告
对冬季采煤进行政府的请示(第二次)招标公告
玉树市住建局关于对冬季采煤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玉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拟对玉树市住建局关于对冬季采煤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恒鼎公招(货物)2018-003 |
采购项目名称 | 玉树市住建局关于对冬季采煤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的请示(第二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200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煤炭4万吨;(下载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合法组织,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4、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8月24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8/27 09:00--2018/08/31 17: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1号楼九楼(10905室)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公司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9/17 10:00 |
开标时间 | 2018/09/17 10: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玉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甄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西宁市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
其他事项 |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青海经济信息网》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监督部门:玉树市财政局 电 话:****-******* |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打印标签: 住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青海恒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